为全面贯彻国家、省语言文字工作精神,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开展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的通知》《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暂行)》和《四川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实施办法》要求,攀枝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近日对西区、仁和区、米易县和盐边县开展“语言文字督导评估”“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三项语言文字工作(下面简称“三项评估”),同时对东区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抽验和县域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6所市直属学校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验收。
攀枝花市语委副主任刘自力带领攀枝花市语言文字督导评估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交流访谈、问卷调查、现场查验等形式,重点对各县(区)的党政机关、学校、文化传媒、公共服务行业、城市街区和乡镇农村六大领域进行检查。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顺利完成评估工作。
2017年攀枝花市已高标准通过省级语言文字督导验收,东区也完成市语言文字督导评估验收。语言文字“三项评估”工作是一项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行政行为,是对我市各县(区)多年来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成果及社会用语用字状况的一次检查。攀枝花市将以此次验收评估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在全市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的浓厚氛围,切实加强攀枝花市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全面提升攀枝花城市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