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召开了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四川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攀枝花市学校安全会议精神,提出了贯彻要求。
会上,田龙副局长针对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品安全舆情发生后全市校园食品安全的排查工作做了总结。他要求: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必须无条件坚持自主经营、自主管理,非义务教育阶段确有需要承包经营的,要实行公开招投标,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遴选承包商的必要前提;二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明确供货商,不允许出现“白条”做账的情况;三是校(园)长要肩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校长或分管副校长要坚持每天到食堂巡视一次以上;四是每天要坚持有校领导、中层干部陪餐;五是学校要把好食堂进货、贮存、加工、售卖、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理关口;六是学校食堂要少用或不用冷冻包装等食品;七是学校要给学生提供安全饮用水,不提倡使用桶装水,要注意供水设备的清洗消毒,自备水源的要取得水质检测合格报告;八是校园小卖部的商品要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大型超市同类商品价格,不允许出现“三无”、过期、烟酒等商品。
会上,董之云局长指出,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和“315”晚会曝光食品问题后,国家、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无小事,各县(区)教育部门、学校要马上落实相关会议精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他要求: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大学校食堂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力度;各县区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主管责任,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校长、园长要扛起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再认真组织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抓好食品加工各个环节的工作,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要加大师生食品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市教育和体育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股(科)室负责同志,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单位(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股(科)室负责人,共计78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