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作为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涉及特殊人群,食品安全责任更为突出。为了促进学校全面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东区教育体育局党委副书记文彦同志带领局督导室和后保中心工作人员于2018年9月4日至9月19日期间对区属 22所学校23个学生食堂(含攀枝花市成都外国语学校)及4个订餐学校进行了专项督导,对区民办16个幼儿园食堂进行双随机抽查。就贯彻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精神,从组织制度建设、许可证、食堂环境、健康管理、索证索票、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督导。
督导检查中,发现东区教育系统在市教育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东区食安办、食创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各学校食品安全意识有较大提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食堂硬件投入及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都得到了较大提升。同时,也发现部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未全面落实、管理制度不完善、硬件依然较差、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责令限期整改,并下发检查督导情况通报,特别强调加强贯彻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